|
新闻搜索 |
|
|
|
推荐图片 |
|
|
|
热点文章 |
| 暂无该类新闻 |
|
|
|
|
|
江西转让4家电厂部分股权 |
订阅社区杂志 |
(时间:2009-3-20 10:45:23) |
18日,记者了解到,日前,江西省公开转让江西新余电厂、江西景德镇电厂、江西分宜电厂、浙江永庆热电公司等4家电厂的部分股权。
这4家电厂中,新余电厂注册资本15810万元,股权结构为江西省投资公司60%,辅业集团40%(江西省电力公司代管) ;江西景德镇电厂注册资本8800万元,股权结构为江西省投资公司35.35%,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44.65%,国电集团下属龙源公司20%;江西分宜电厂注册资本5000万元,股权结构为江西省投资公司30%,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60%,电力设计院5%,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5%。上述3家电厂股权转让方均为江西省投资公司。而浙江永庆热电公司总股本4963万元人民币,转让方为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,占73%股权,绍兴县华星丝织印染总厂以土地出资,折股27%。
在当前电力紧张,电力企业效益较好的情况下,江西为何要将电厂股权转让呢?江西省投资公司投资开发部胡若兰告诉记者,这样做一方面是表明江西招商引资的决心,另一方面是资本运作的一种策略,因为江西省投资公司还有新的电厂要上马,为此对上述3家电厂实行阶段性持股。
据悉,萍乡矿业集团已与绍兴县华星丝织印染总厂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,其他3家电厂的转让还在进行中。
|
|
|
|
|
|
|